众所周知,菏泽是三轮车、四轮的主要的生产和使用地区!前一阵,菏泽市区的三轮车整治活动可谓“轰轰烈烈”,全国少见!而单县作为四轮车的生产基地,这有也难逃一难!
关于城区严禁驾乘“三小车辆”的预告
广大市民朋友们:
“三小车辆”是指机动三轮车、电动三轮车、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的电动四轮车。这些“三小车辆”在城区道路我行我素,肆意穿行,随意转弯掉头、逆向行驶、乱停乱放等,严重扰乱了交通运输秩序和城市管理秩序,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。中央、省、市先后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对“三小车辆”实施治理,分步骤划定禁行、限行区域,严查闯禁区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》、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管理经验,县委、县政府决定近期在城区实施“三小车辆”全面禁行。
禁行区范围为:东至东外环路,西至西外环路,北至北外环路,南至南外环路和小南环路,以上区域均不含边界道路,严令禁止24小时通行。
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,带头遵守“三小车辆”禁行规定,自觉抵制“三小车辆”,不购买、不驾驶、不乘坐“三小车辆”,
并积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非法组装、改装生产、销售电动三轮、四轮车的行为;广大市民要理解、支持、配合“三小车辆”禁行规定的执行,并敢于举报揭发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;
各级机关单位、企事业团体和各行业协会要主动担负行业和系统内部的监督职责,引导本单位全体成员自觉遵守“三小车辆”禁行规定,对未处理自有“三小车辆”的及时提醒,对违反禁行规定的坚决予以劝阻和制止;
广大市民要积极宣传“三小车辆”对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危害,自觉规范文明交通行为,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。
健康单县,善行天下。希望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、从身边做起,积极参与到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来,争做“三小车辆”禁行规定的宣传者、监督者、践行者,共同创造和维护城市文明交通秩序,为单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单县“三小车辆”禁行工作指挥部
2019年11月10日
单县,作为菏泽的人口大县开始严查三轮车,难道整个菏泽市的方向都是如此吗?这对当地的老百姓来说,可谓是灭顶之灾啊!因为菏泽地处平原地区,并且经济发展较为缓慢,电动三轮、四轮车是老百姓的出行首选,存量也是最多!整治工作一开展,已购买的三轮如何处理,老百姓出行如何保障,都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大难题!望慎重!